学校于2016年1月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中心,2019年1月更名为创新创业学院。学院是二级教辅机构,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学院现有现有专职人员7人,聘用人员2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2人,科员2人。
一、办学定位
学院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准确把握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要求,将创新创业教育定性为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牢牢把握创业意识培育、创新精神塑造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三个立足点,充分调动党政领导、教职员工和青年学生三方面的积极性,依据“分阶段、分层次,全程化、精准化和面向全体师生、面向所有专业、面向区域产业”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理念,系统构建了“三阶四维”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体系依据人才成长规律,确定了意识培育—融合培养—实战锻炼三个层递延伸的培养阶段;依据人才培养规律,从课程、实践、孵化和治理四个维度深化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创建区域特色鲜明的全国知名高职院校贡献力量。
二、发展理念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双高”建设计划和创建职业技术大学目标任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就业创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把握打造技能甘肃和酒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契机,主动服务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引领,以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中心,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方向,发挥大学科技园入孵企业主体作用,协同地方产业园区,共育、共享、共创、共建,促进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全方位融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架构
创新创业学院是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辅部门,下设办公室、创新创业教研室、创新创业协会、大学科技园管委会等。
四、任务职责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大学科技园相关业务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经费的筹措、预算、统筹分配及使用。
3.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教师、企业入驻大学生科技创新园的审批、服务及管理。
4.负责创新创业政策咨询,帮助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企业在工商、税务、人社等部门注册、登记及税费减免,帮助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企业申请各级各类创业扶持基金。
5.负责校外单位创新创业工作的接洽、联系。
6.协同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展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
7.协同相关部门、学院,开展教师工作室、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资金管理。
8.负责收集整理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做好创新创业的宣传工作。
9.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服务质量分析,改进创新创业教育及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五、运行机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组员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双创”工作实施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成立创新创业学院,按照“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的要求,选拔富有创新精神、熟悉创业教育的年轻干部担任部门领导,配备6名专职工作人员和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按照二级部门足额核拨工作经费,安排固定工作场所。承担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并协调学校“双创”工作。
六、标志性成果
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10项;
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试点改革专业1个;
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慕课1门;
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2个;
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示范中心;
甘肃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2门;
甘肃省高等院校就业创业课程案例设计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5项;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101项;
甘肃省大学科技园;
甘肃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甘肃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55项;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1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17项;
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典型案例1项;
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2015-2020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优秀课程三等奖、优秀实践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