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3年,名下消费贷款不超过5万元。近三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
市、县两级就业服务中心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全力支持各类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创业就业。2004年以来,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累计扶持11.19万名个人和600户小微企业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8.9亿元,吸纳带动就业39.9万人,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贴息资金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