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新疆最平安的城市,奎屯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招聘警务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18-35周岁的男性汉族青年;
(二)大专以上文化,退伍士兵可宽限到高中或中专以上;
(三)热爱公安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性格稳重,品行良好;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形匀称,身高在1.70米以上,视力正常,身上无纹身和明显伤疤。
(五)退伍士兵(2014年以后退役)、公安院校毕业生、有文艺、体育等特长和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理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近亲属中有被判处徒刑或正在服刑的;
二、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三个月,月总收入3500元,其中入手工资2440元(基本工资1600元,加班补助480元,伙食补助360元),每月缴纳社会保险106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就餐、住宿、警用服装免费。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奎屯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享受待遇,月总收入约6800元,其中入手工资4000余元,每月缴纳“五险一金”1648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1148元,住房公积金约500元),解决奎屯市户口,就餐、住宿、警用服装免费,年终发放绩效、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奖金。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2日至2017年12月1日;
(二)联系人:王警官(13139926008);刘警官(13369430241)
(三)其他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荣誉或资质证书,退伍士兵另外携带退伍证。
奎屯市公安局
二0一七年十一月
邮编:735000 联系电话:0937-2688169 0937-2689631 传真:0937-2689631